网络着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为什么规定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的所在地,实际上那些涉嫌侵权的行为都是通过这些设备进行的,行为人的位置变动性较大,但他使用设备的位置相对固定。因此,针对此类案件的特点选择这样的管辖连接点,方便受害者选择法院起诉,也方便法院行使管辖权和审判。对设备的位置不能确定的情况下,原告可以在自己发现侵权内容的设备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这样既避免了完全破坏原告就被告住所地诉讼的基本管辖原则,同时又辅之于难以确定的以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所在地视为侵权行为地,使原告的诉讼权利得到全面保障。
相关文章
- www.loo88.com重婚罪在法律上的一些规定 – 110法律咨询网
- www.loo88.com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的离婚房屋 – 110法律咨询网
- 大额医疗费用共济基金的征缴和使用 – 110法律咨询网
- www.loo88.com遗产包括哪些财产? – 110法律咨询网
- www.loo88.com除了交强险 新车还需购买哪些保险? – 110法律咨询网
- 签订劳动合同不交社保怎么办? – 110法律咨询网
- www.loo88.com继承人有什么权利义务? – 110法律咨询网
- 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如何确定的问题 – 110法律咨询网
- 农村宅基地可否继承? – 110法律咨询网
- 登记机关办理着作权质押的时间? – 110法律咨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