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合伙事务的执行; 争议解决办法;
违约责任。”
该法还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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